天津商標注冊公司解答搶注商標的行為是否應當被撤銷?
2021-01-14 16:49:29
通過搶注商標牟利的行為一直令受害者深惡痛絕。企業(yè)可針對不同情況分別通過商標異議和爭議申請、商標撤銷申請、民事訴訟等途徑解決。天津商標注冊公司提醒:如果搶注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處于初步審定公告階段,利害關系人可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阻止商標注冊成功;對搶注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則可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注冊商標;另一種情況是,搶注人商標注冊成功后但沒有實際使用的,可以以三年不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最后一種方式則是通過對惡意搶注者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無論是通過商標異議或爭議程序,還是民事訴訟途徑解決商標搶注問題,都屬于事后的救濟手段,由于現行商標立法的不盡完善,事后救濟手段在取證和裁定方面均有一定難度。因此,天津商標注冊公司提醒各企業(yè)要從源頭上采取措施,防止商標被搶注。
首先要強化商標注冊先行意識,對已使用的商標盡快申請注冊,對即將使用的商標提前申請注冊,把“茅坑”先占??;其次,對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御注冊,以防他人搶注;再次,企業(yè)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商標監(jiān)測,密切關注《商標公告》或定期檢索中國商標網,發(fā)現搶注的商標,及時提出異議,一旦商標被搶注即可將其“扼殺”在萌芽狀態(tài)。
在實踐中,由于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認識或者技術上的原因,難免會出現某些商標注冊不當的情況。再加上有些商標注冊申請人出于各種動機,也會存在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現象。因此,我國《商標法》第32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币圆徽斒侄螕屜茸运艘呀浭褂貌⒂幸欢ㄓ绊懙纳虡?,是指惡意搶注他人享有的,但未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且有一定影響的在用商標。為了保護原商標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交易環(huán)境,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局可以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另外,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2條規(guī)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這就是天津商標注冊公司對“搶注商標的行為是否應當被撤銷?”的解答。如果您想要申請商標注冊,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快商標有著多年專業(yè)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yè)的業(yè)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