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辦法通過法院確認不侵犯商標權?
2021-01-14 16:49:48
法律實務中經常出現(xiàn)商事主體利用自身擁有的知識產權影響競爭對手的正常經營的情形。在商標權糾紛中,此類情況也不少見。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發(fā)出警告,認為乙公司包裝中采用的某圖案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標權。
對于乙公司而言,如果涉案圖案實際并未侵權,但是又擔心甲公司采用訴訟保全、向乙公司客戶散播乙公司侵權信息影響乙公司與客戶的正常合作或其他手段影響乙公司的正常經營,從商標權濫用的限制角度而言,作為收到甲公司舉報的乙公司而言,為防止商標權益不確定狀態(tài)影響到乙公司的正常經營,可以通過訴請法院確認不侵犯商標權的辦法予以維權。具體操作要點如下:
1、催告權利人就警告事宜行使訴權或撤回警告;被警告人注意回復警告人的書面文件仍然按照警告內容的相關事項予以回復,相關通聯(lián)方式也要盡可能與警告書內容一致。
2、警告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撤回警告或行使訴權
收到該書面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自書面催告發(fā)出之日起二個月內,權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訴訟。
3、被警告人向法院提起訴請,請求確認涉案行為未侵犯警告人商標權。
以上操作方法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而制作。雖然本規(guī)定是針對專利糾紛案件而做出的規(guī)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商標權糾紛與專利權糾紛在此方面具有較大的相似性,因此各地法院在商標權糾紛方面往往參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另外,需要注意,實務中也存在涉案侵權人接到商標權利人的侵權警告后直接通過訴訟程序請求法院確認不侵權的情況,對于此種情況,一些法院是支持的。他們支持的理由在于:被控侵權人已經收到權利人發(fā)出的警告,被控侵權人無法采用其他途徑確定其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其只有通過法院裁決依法確認其權利的存在與否。此種觀點本書持支持態(tài)度,因為此種做法有利于及時將不確定的法律權益及時否。此種觀點本書持支持態(tài)度,因為此種做法有利于及時將不確定的法律權益及時明晰,有利于及早定紛止爭,使得雙方當事人均少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