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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10%、15%的相同與不同?你掌握了嗎?

2021-06-11 15:37:11

  近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guān)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下發(fā),對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派發(fā)新的“減稅大禮包”。實務中,不少財稅人對今年先后出臺的兩項加計抵減政策把握不準,本文從多個角度幫助您準確把握這兩項加計抵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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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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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計抵減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加計抵減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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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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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guān)總署關(guān)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ān)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guān)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guān)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y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等有關(guān)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ān)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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